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鲍建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5-30
阅读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2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山东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理顺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全面深入排查、了解实验室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24年5月30日—6月7日。

三、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中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以实验室为单位,全面彻底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状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卫生情况,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购买、存放、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符合要求情况,用水、用电等实验设备使用、维护情况,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检查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实验中心进行巡查。

3.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对不能及时整改和无力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前,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联系人:张翠莲、鲍建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