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的相关事宜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遗失、损坏无法使用时,可申请办理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仅可补办一次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证明书补办完成后,原证书自动作废学历(学位)认定以新办证明书为准

所需材料: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 寸蓝底(近)证件照冲印版 + 电子版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理地点: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教务大厅(办公楼一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联系电话:0531-86522023

电子邮箱:syjwc2019@163.com




附件【毕业证明书申请表(附件1).doc
附件【学位证明书申请表(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