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教学相关工作,防范化解各类实验项目风险,保障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相关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要落实实验室分级检查要求,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相关学院应在实验室开课前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实验室启用前的准备工作,全面整顿内部环境,清理杂物、做好设备巡检、消防设施检查等工作。
2.做好实验室电气设备检查工作,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高速运转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出现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等情况。
3.对实验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安全风险评估,凡依托学校各教学实验室开展的教学及实验活动,均需纳入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实验室开设的各类课程,在研的教学、科研等项目及学生的各类实训活动)。
在实验室开设的各类课程,由开课教师负责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附件1),其余个体实验项目与实训活动参照执行,学生自行开展的实验实训活动,由学生主动申报,相关指导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个体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的审核。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学院要在师生进入实验室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承诺书签署活动,通识安全教育内容可参考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室危险源、实验项目风险、设备的操作要点和应急措施等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并留存安全教育档案资料(附件2)。确保新进入实验室的师生100%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教务处将于9月15日后组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做好危化品申报与安全管控
确需使用危化品的学院要主动申报,以房间为单位填报《实验室危化品统计表》(附件3),加强从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的全流程管控,规范危化品台账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各学院须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各实验室开设课程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在实验教学开始前完成安全教育及准入考试。相关材料(附件1、2、3)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