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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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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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根据《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教改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对于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仅可申请延期1年。延期时间已到仍不申请结项的,视为未通过验收。

1. 2021年立项项目及2020年立项的省级项目

已过研究期限,须在本年度结项。本年度不提交结项材料的,视为未通过结项验收。

2. 2022年立项项目

如已完成研究任务,本年度可申请结项,需按要求提供结项材料。

如暂不结项,需在本单位《项目汇总表》(附件1)内填写拟结项时间,同时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2)及《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

3. 2023年立项项目

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

4.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省级教改项目需定期在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年度项目进展报告及项目研究成果;通过学校组织的项目结项验收的省级项目,应及时在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材料。

二、结项要求

(一)工作流程

1.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结项工作,并根据结项申请情况填写本单位待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1)

2. 各教学单位对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初步意见。

3.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本年度拟结项项目名单。

(二)结项材料

1. 立项申请书

2. 结题验收报告

项目研究应已经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相符,并填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

3. 成果支撑材料

项目立项后取得的与申请书中研究任务对应的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如论文、著作、获奖证书、课件、试题库等,需整合于一个PDF文件内并装订成册。

4. 项目研究报告

5. 电子版结项材料保存要求

每个项目材料应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内文件分别命名为“主持人姓名+材料名称(如申报书/结项报告/研究报告/支撑材料/研究进展报告/延期申请等)”

三、其他事项

1. 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提出人员调整申请(附件5),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并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一般以1年为期限),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

2. 请于2024年11月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结项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报送至长清校区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结项材料及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不接收个人材料提交,且逾期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522026

邮箱:jwcjyk001@126.com

                                               教务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