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成效,推动课程质量持续提升,强化目标管理,学校决定对2020年以来获批的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1)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首批立项的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期已满,需接受期满验收;第二批、第三批立项的22门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需接受阶段性考核;第三批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需制定课程建设任务。
二、工作要求
各课程团队应严格对照《山东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评价体系》(附件2)及课程申报书要求,以提高课程“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为目标,系统总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成效与存在问题,针对课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优化改进,并制定后续建设规划。
三、工作流程
(一)材料填报
材料由课程团队准备并提交至开课单位,提交内容如下:
第一批立项课程需提交《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支撑材料。
第二批立项课程需提交《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3)、支撑材料。
第三批立项课程需提交《任务书》(附件4)、《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3)、支撑材料。
(二)单位初审
开课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于3月14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主持人姓名+课程名称+材料类别)发送至邮箱:jwcjyk001@126.com
(三)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结果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公示。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522026
附件:
1.山东艺术学院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2.山东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评价体系
3.山东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阶段性检查报告书
4.山东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任务书
教务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