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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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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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平稳运行,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1.检查范围

实验中心及各二级学院所有实验室及其他实践场所。

2.检查内容及要求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持立查立改,限期整改的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7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对全部实践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做好整改记录。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3.提交材料

7月6日前,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实验中心,电子版发送至94438736@qq.com。

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1.暑假期间各实验室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与巡查工作,定期对实验场所进行巡查,重视实验室防汛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学院、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2.暑假期间暂时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耗材等,要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暂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

3.暑假期间,各实验室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需按使用流程做好申请、登记、备案等工作。严禁在实验室内所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

 附件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